关于执行落实《北京信息科技大学(筹)兼职教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学院(部):
为了更好地执行落实《北京信息科技大学(筹)兼职教师管理办法(试行)》(校(筹)人字【2007】214号)文件,进一步做好我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关于外聘教师相关数据的准备工作,请各学院(部)按照文件精神,对本部门在2004~2005学年、2005~2006学年、2006~2007学年、2007~2008学年已经外聘教师授课或承担毕业设计与毕业实习及目前准备外聘教师的,分学年填写《北京信息科技大学(筹)兼职教师审批表》、《北京信息科技大学(筹)拟外聘兼职教师汇总表》,请于1月21日前将《北京信息科技大学(筹)兼职教师审批表》、《北京信息科技大学(筹)拟外聘兼职教师汇总表》纸质表格(签字盖章)交人事处306室,同时将电子表格经办公系统发人事处信箱。
附件:《北京信息科技大学(筹)兼职教师管理办法(试行)》
人事处 2008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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